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3月10日,非法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浙江省消保委提起,经营假诉李某佳等五人生产、数额省消诉讼销售假冒“巴拉巴拉”牌童装的达万对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公开审理。
2017年5月起,余元李某佳为谋取非法利益,浙江装售未经“巴拉巴拉”“balabala”注册商标所有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保委让他人非法制造上述注册商标,提起让服装加工厂加工童装并使用该注册商标,公益后通过淘宝网销售给买家及其他卖家,非法非法经营数额达198万余元。经营假李某健明知李某佳实施前述犯罪行为仍提供帮助。数额省消诉讼杨某、达万对童李某健、余元蒋某从李某佳处购买假冒“巴拉巴拉”“balabala”牌童装,浙江装售通过淘宝网销售,杨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76万余元,李某健非法经营数额达33万余元,蒋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3万余元。
海盐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以上情况,于2019年10月28日对该案立案侦查。2020年3月16日,海盐县公安局向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6月23日,海盐县检察院向海盐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认定李某佳、李某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杨某、李某健、蒋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20年7月15日,海盐县检察院向浙江省消保委发出工作函。浙江省消保委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组织法律专家进行研讨,并于2020年12月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提出三倍赔偿诉讼请求,请求判令李某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695207元;判令杨某、俞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280000元;判令李某健支付惩罚性赔偿金990000元;判令蒋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90000元;同时请求判令五被告在浙江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1月4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诉讼。
据悉,此次开庭审理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47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为了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使用耳机产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获得更多耳机产品的客观、实用信息,12月21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款耳机比较试验结果,所有样品全 ...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记者朱海)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震慑不法分子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10月21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7月22日上午,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与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举办“辽宁省网络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合作框架协议暨沈阳市网络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网络餐饮明厨亮灶)试点协议签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顾艳伟)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在全市开展以“光盘”用餐、“公勺公筷”用餐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教育引导消费者和餐饮服务企业杜 ...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张国兴 程默涵 记者董芳忠)近日,为了让外卖小哥增强自身防护意识,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水平,北京市石景山市场监管局联合美团开展云端连线骑手送关怀活动,在疫情期间,以一种特别的方式送 ...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王芙蓉 记者薛庆元)8月14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消协召开家装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家装专委会)成立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家装专委会维权服务站运行一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7件,为 ...